大气科学学院2025年补充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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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和选拔质量,建立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强化导师与学科点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考生在报考专业研究中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能的考核,大气科学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补充批次报考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一级学科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2025年4月30日17:30
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此批次报名仅为部分生源不足导师的补充报名工作。建议参与补充批次报名的考生和意向导师提前联系,积极沟通,避免错误选择生源充足的导师而产生无效报名信息。
2.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学院2025年不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
3.所有报名材料务必于报名系统关闭前上传系统,无需邮寄纸质版材料。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报名考试费在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原则上由2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推荐人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可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4)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5)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兰州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7)已获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或著作、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则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8)个人陈述:包括已开展研究工作的详细介绍和创新点,结合自己已有研究和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阐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并同时提交《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已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2)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除了须提交上述1.中的(1)、(3)、(4)、(6)、(7)、(8)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申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等后续阶段。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现场确认前在大气科学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预计2025年4月底;
2.确认对象: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
3.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录取
考核内容及工作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提前及时了解并熟知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下列考核事项:
(一)申请材料考核(占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的10%)
学院将考生的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组织评审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博导不少于3人。)进行审核,并给出成绩。通过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并由学院公布有关进入后续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笔试考核(占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的30%)
笔试主要分为大气科学基础与专业英语(含阅读和写作)考核,由学院统一安排执行(注1)。
1.大气科学基础: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大气科学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及少量相关工程科学方面的知识考核。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综合考核成绩15%。
考生近两年内若在国内外优秀期刊上发表过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研究论文(含已正式接受待发表的论文),且为主要作者(注2),期刊参考学院和学校理、工、农、医相关学科制定的目录,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参见附件申请表格);硕博连读的考生可和导师联合申请免此项考试,申请通过者,免考成绩以85分基础分计,如果当年参加该门课程笔试考生的最高成绩高于85分,则免考生成绩以笔试最高分计;未通过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大气科学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综合考核成绩15%。
考生近两年内若在国内外优秀英文期刊上发表过研究论文(含已正式接受待发表的论文),且为主要作者(注2),期刊参考学院和学校理、工、农、医相关学科制定的目录,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参见附件申请表格);考生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6.5分、托福60分可申请免此项考试。若获批,则免考成绩以85分基础分计,如当年参加该门课程笔试考生的最高成绩高于85分,则免考成绩以笔试最高分计。未获批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3.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本实施办法所列各项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参考教材参见兰州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政治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后考核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注1:免笔试部分:凡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仅网上发表还需提供网址);已接受发表论文除提交送出论文原稿打印件外,还需提交接收函原件(用后可退还考生)和相应的复印件,或接受发表的电子邮件(需从电子邮件系统转发提交,并需提供其打印件)。
注2:主要作者是指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包括论文研究工作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写作或起草者(即前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列第二作者情形,第一作者须为其前一学习阶段的指导教师)。
(三)面试考核(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的60%)
主要考核考生的大气科学基础知识与科研能力的真实性及表达能力,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本大气科学一级博士学科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不少于5位)。主要过程如下: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PPT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将影响成绩)。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
3.面试小组成员提问与考生回答问题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在现场报名确认后,经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学院在官网发布公告通知考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及心理测试手段,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六)此批次为招生计划未完成导师的补充招生批次。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根据补充批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综合总成绩,在所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内进行独立排序,并根据择优录取原则在所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上公示。同时学院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及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申请考核制材料<60分者、面试成绩<60分者、大气科学基础<60分者、专业英语<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重要说明: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报到,否则由本人承担因个人不诚信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敏老师(0931-891427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观云楼1721办公室
联系邮箱:dqyyjs@lzu.edu.cn
邮编:730000
学院网址:https://ce.lzu.edu.cn/
六、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