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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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6〕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3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4号)相关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推荐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学院2025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2025-2026学年累计完成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优先;
7.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
8.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根据情况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信息另行通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学院2025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2025-2026学年累计完成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5-2026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三、推荐名额
1.国家奖学金:15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14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6〕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3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国家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国家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配合学校进行事迹推优及采访报道等各项宣传展示工作;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按要求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朋辈学业帮扶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以上要求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要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公益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配合学院策划组织发展型资助育人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以上活动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
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学生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见附件7)
4.学生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
5.2025-2026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纸质版)
6.体测成绩证明(纸质版)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10月9日18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将军院8号楼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_jian@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3号)
2.《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4号)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