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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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校教〔2026〕60 号)《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27年推免工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负责,相关人员组成的“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简称院推免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黄忠伟 田旭龙
成 员:李积明 管晓丹 黄瑜 史万峰 仝纪龙 陈斌
张健恺 陈思宇 李艳 葛觐铭 王天河 王颖
胡淑娟 田鹏飞 何永利 任燕 田红瑛 雒佳丽
纪 检:王金艳
秘 书:张健 乔梁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7年毕业生人数为129人,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计划名额52名(含普通名额17名,重大项目、萃英学者、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和四个面向及关键领域16名,本研贯通19名)和国优计划专项2名、国防科工补偿计划3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各班级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1.“国优计划”专项:针对我院分配名额2人,若无人申报,则该计划名额被收回。详见教育部网站政策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教育部政策原文链接】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兰州大学关于2027年“国优计划”专项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tuijianmianshi/2026/0831/336251.html
2.“国防科工补偿计划”专项:“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针对我院分配名额3人,不占我校推免指标;其中1人在国防科技大学面试考核获得“菁英”等级,实行等额考核;2人在国防科技大学面试考核报考类型为“参军入伍”,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且申请“补偿计划”的学生,实行差额考核。选拔方式以国防科技大学遴选推荐要求为准。
3.“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兰州大学服务队招募名额为65名,推免生接收单位为兰州大学。选拔推荐工作由学院团委审核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团委。选拔方式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四、学生申请资格及说明
1.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守学术诚信,具有集体意识与责任担当;树立家国情怀,维护民族团结。受到处分未解除的,或因以下情形受到处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纳入推免生遴选范畴。
(1)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发表不当言论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2)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情形的。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大气科学基地班前三年综测排名前60%(含),专业班综测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含“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补偿计划”“国优计划”)。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如取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奖项,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放宽至班级前80%(含)并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①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本科生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科研论文的,以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②高水平竞赛奖项: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专业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3)被推荐学生(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成绩应达到学校要求的425分,其他外语语种成绩应达到满分值的60%;或取得德福考试(TestDaF)A2及以上、法语DELF/DALF 考试A2及以上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TPKИ)B1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
五、遴选工作程序及综合评价办法
所有计划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
1.院推免委员会发布学生前三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2.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含“本研贯通”)根据自身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
申请时,除“本研贯通”指标外,普通计划之间、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之间均可兼报。但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不允许兼报。
3.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奖项,如有纸质版原始文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材料;没有的,必须提供官网查询渠道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支撑证明材料。
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对相关成果及学生本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做出必要说明,分别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将说明和承诺书作为附件签字后一并提交。院推免委员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4.院推免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审核评议小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通过答辩考核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未通过认定审核的加分项目,不得进行加分。
5.总成绩由主修专业学业成绩(不含双学位、辅修、微专业等)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其中主修专业学业成绩权重为75%,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为25%。主修专业学业成绩由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两部分组成,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核算依据;综合评价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和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六方面。学生与其近亲属(包括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法律上认定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由学院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这六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评分。总成绩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如下:

备注:1.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时不累加,只取最高项。
2.所有获奖时间和论文(专利)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3.专利成果须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国外发明专利。
4.以上综合评价所有分数均由学院评议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进行评议打分。
6.评分分值交叉审核规定。专家审核小组完成评分工作后,院推免委员会安排专人对各项指标加分分值进行交叉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相关分值予以生效。所有学生的推免综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须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自次日开始计算)。
7.院推免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总成绩,按类型对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推荐相关资格并予以公示;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自次日开始计算)。
8.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按照公示的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时间安排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为保证2027年推免工作按时完成,2026年9月8日上午10:00之前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所有类型推免申请、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逾期未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1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月21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2日8: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9月24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学院在推免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本办法执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集体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推免工作全程落实“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在认定其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赞同票数不少于出席人数的80%方可有效,然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对集体决议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4.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开展答辩工作、进行签字确认等工作环节,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的2027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中,有院党委纪检委员和纪检小组成员参加,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各项检查工作,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学院接受实名举报。
本方案由大气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张健,0931-5292626
邮箱:zhang_jian@lz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王金艳,13919920977
邮箱:wangjny@lzu.edu.cn
学生也可直接致电教务处0931-8912031、8912077、5292748、5292369)、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或发邮件至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附件:
1.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
大气科学学院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