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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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气科学学院
各年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奖学金评定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2022级及以上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1.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划拨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8项,奖励标准2000元/人。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注:单项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原则上单项奖学金不能兼报,每项每个班级只推荐1名学生(如确有多人申请,请班级在电子版汇总表中按推荐程度排序)。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基层组织评议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依据当年综合测评成绩,获奖同学需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2.单项奖学金评定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3),在学工系统―资助申请――附件栏上传,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学院学生奖助评定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对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的同学进行评议推荐,对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复审。
学院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根据有关规定,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但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4.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
5.确定初评名单后须公示。
(一)材料清单
纸质版:
1.《2023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报名表》(附件3 ,一式一份)
2.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
3.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电子版:
1.《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2.《2023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二)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将纸质版材料于10月13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所在年级专职辅导员,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XX级 XX班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1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guohl2023@lzu.edu.cn。
附件:
附原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https://xgb.lzu.edu.cn/lzupage/2023/09/25/N20230925222400.html)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