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 文

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20-11-06 | 【选择字号:
各年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校下达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情况,学院拟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现将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名额及金额
1. “刘冰奖学金”:1人,每人5000元。
2. “胡氏教育奖助学金”:1人,每人3000元。
3. “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1人,每人资助4000元。
4. “中国核动力奖助学金”:二等奖学金1人(2020级),每人6000元;助学金1人(2018级),每人4000元。
5. 本科生助学金:1人,每人2000元。
6. “智造顺德奖学金”:二等奖1人,每人5000元。
7. 火箭军助学金:1人(审核合格连续资助),每人3000元,不另行申报。
8. 杉树公益·赵氏廷芳奖助学金:2人(审核合格连续资助),每人2000元,不另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
各类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相应评定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评选材料,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进行初步评议,并进行公示。(注:材料不完整或不在系统提交申请者不予评审)。
(二)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刘冰奖学金”“正大天晴爱心助学金”“中国核动力奖学金”“智造顺德奖学金”:
1. 《兰州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 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若有无成绩科目,教学秘书老师在成绩单空白处书面说明并签字)。
(二)“胡氏教育奖助学金”
1. 《兰州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2. 申请书(使用兰州大学方格稿纸)。
(三)本科生助学金
《兰州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报送时间、地点
申请者请将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9日下午18:00前上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送至榆中校区25号楼2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XX级 XX班 姓名”,打包发送至zhengs@lzu.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受奖助学生出现违法违规、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重大问题时,学校将取消获奖荣誉并追回奖金。
(二)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评选出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推荐人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本科生奖助工作。
(三)按照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最终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心公益活动,撰写活动报告。
(四)学校及学院需切实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不泄露申请学生的隐私及家庭状况。
附件: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0年11月5日

版权所有: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地址(Add):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观云楼1721

邮编(Postcode):730000

电话(Tel): +86-931-8914276,8914277,8914278

传真(Fax): +86-931-8914277

E-mail:dqy@lzu.edu.cn

Copyright ©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管理员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