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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青海省气象局签署局校合作协议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13-05-23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兰州大学合作协议”精神,推动产学研密切结合,加大适合青藏高原气象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大气科学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5月21日,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与青海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人才培养、业务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青海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双亭,副局长孙安平,青海省气象局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雷晓云,王式功教授,副院长张文煜教授,院党委副书记司文选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在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双方将围绕青海省气象部门业务拓展、气象信息服务和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等问题,联合举办高新技术培训班、研讨班;青海省气象局定期选送优秀业务、科研骨干至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进行相关专业课程培训;双方在青海省气象局合作共建“兰州大学大气科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实习内容涵盖地面观测、雷达观测、中短期预报与气象服务、短期气候预测等;在业务科研方面,双方将在气象重大业务系统研发、新技术和新资料开发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加强双向技术合作与交流;以三江源和青海湖地区气候变化、人工增雨、生态环境为重点,利用青海省区位优势,联合申报三江源和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等相关科研项目;同时,充分利用高校在信息资源、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优势,提高青海省气象部门的信息建设水平。
雷晓云书记指出,长期以来,青海省气象部门和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为推动局校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对前期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希望双方务实合作,不走过场,对细节进行具体落实,着力做出成果,为双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双亭局长强调,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使得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和青海省气象局的合作步入了新阶段。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教学模式很成功,学科优势明显,双方要强化定期交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扎扎实实开展后续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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