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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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6〕6号)《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12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6号)和学生奖助中心《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本学年我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本人及其家庭因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基本支出的。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当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金额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足额发放,由学校财务处将资助款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向班级提交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同时在新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提交问卷申请。
2.组织评定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按各年级要求时间报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奖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2.班级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班级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4.原则上,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应与困难等级对应。
附件: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