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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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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26号)及教务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基地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与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接收方案。

一、接收专业与拟接收最大人数

1. 大气科学专业:一年级≤5人,二年级≤3人,三年级≤3人

2. 应用气象学专业:一年级≤4人,二年级≤2人,三年级≤2人

二、各年级接收条件

1. 一年级本科生(全校范围申请)

对大气科学类专业有明确兴趣与发展潜质;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学习相关要求。

2. 二年级本科生(学科相近学院申请)

符合转入专业学习基础与培养衔接要求。

3. 三年级本科生(本院内转专业)

本院在籍学生,课程修读满足衔接要求;

能够在学校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按学校通知统一线上提交申请;

2. 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3. 我院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初审与综合考核;

4. 拟接收名单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5. 报送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

6.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学籍变更与报到。

四、考核方式

采取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方式;

考核内容:专业认知、学习能力、发展潜力、学术态度、适应度等;

所有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人选。

五、接收名单确定及递补原则

按各专业、各年级计划数与综合考核成绩,所有成绩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名单;

出现放弃或资格取消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仅在本批次、本专业、本年级内进行。

六、降级条件说明

二年级转入学生,因课程差异较大,原则上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三年级转入学生,根据课程修读情况,编入对应年级,确保培养方案完整完成;

确因学分衔接良好,经学院审核可编入原年级,不强制降级。

七、考核时间与地点

时间:以学校及学院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敏霞 老师

联系电话:5292647

联系邮箱:minx@lzu.edu.cn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将军苑8号楼

九、投诉渠道

投诉受理:学院纪检委员、教学办公室

投诉电话:5292646

投诉邮箱:huangyu@lzu.edu.cn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十、其他说明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获准转专业学生须按要求完成原专业当学期课程考核;

转专业结果一经公示,不予变更;

本方案由大气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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