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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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26号)及教务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基地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与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接收方案。
一、接收专业与拟接收最大人数
1. 大气科学专业:一年级≤5人,二年级≤3人,三年级≤3人
2. 应用气象学专业:一年级≤4人,二年级≤2人,三年级≤2人
二、各年级接收条件
1. 一年级本科生(全校范围申请)
对大气科学类专业有明确兴趣与发展潜质;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学习相关要求。
2. 二年级本科生(学科相近学院申请)
符合转入专业学习基础与培养衔接要求。
3. 三年级本科生(本院内转专业)
本院在籍学生,课程修读满足衔接要求;
能够在学校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按学校通知统一线上提交申请;
2. 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3. 我院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初审与综合考核;
4. 拟接收名单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5. 报送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
6.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学籍变更与报到。
四、考核方式
采取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方式;
考核内容:专业认知、学习能力、发展潜力、学术态度、适应度等;
所有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人选。
五、接收名单确定及递补原则
按各专业、各年级计划数与综合考核成绩,所有成绩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名单;
出现放弃或资格取消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仅在本批次、本专业、本年级内进行。
六、降级条件说明
二年级转入学生,因课程差异较大,原则上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三年级转入学生,根据课程修读情况,编入对应年级,确保培养方案完整完成;
确因学分衔接良好,经学院审核可编入原年级,不强制降级。
七、考核时间与地点
时间:以学校及学院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敏霞 老师
联系电话:5292647
联系邮箱:minx@lzu.edu.cn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将军苑8号楼
九、投诉渠道
投诉受理:学院纪检委员、教学办公室
投诉电话:5292646
投诉邮箱:huangyu@lzu.edu.cn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十、其他说明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获准转专业学生须按要求完成原专业当学期课程考核;
转专业结果一经公示,不予变更;
本方案由大气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