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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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1.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划拨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8项。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单项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原则上单项奖学金不能兼报,每个班级每项只推荐1名学生(如单一奖项确需推荐多人,请班级在电子版汇总表中按推荐程度排序)。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阶段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依据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申请条件,由班级组织评议推荐。
2.单项奖学金评定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
学院学生奖助评定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对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的同学进行评议推荐,对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复审。
学院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根据有关规定,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但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4.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
5.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评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年内要开展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纸质版(申请单项奖学金):
1.《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报名表》(附件3 ,一式一份)
2.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
3.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电子版: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2.《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
(二)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于10月17日下午1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将军院8号楼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 XX班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zhang_jian@lzu.edu.cn。
附件: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