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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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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及2023级博士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根据《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全体2023级博士研究生

2.考核时间: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3.考核要求:

由学科点组织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估,经考核通过后将记录人和考核组长签字的《兰州大学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扫描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考核模块系统操作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即将开放过程考核录入功能。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http://yjs.lzu.edu.cn/)申请参加考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学分。以下为具体的操作说明:

1.研究生:学生界面->培养计划,提交相应环节的考核表,按照实际的专家信息提交考核表等。

2.导师:教师界面->培养管理->必修环节审核栏目,进行相关审核工作。

 

附件:

学院端(含答辩秘书)、导师端、研究生端必修环节系统操作指南

 

大气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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