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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08-04-14
作者:
来源: 大气科学学院

为了做好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08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特制定2008年大气科学类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我院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专家和纪检委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确保这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

二、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与第二志愿调剂生统一复试。

四、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含有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占20分)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面试(满分占80分)两部分内容;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及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对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权重求和后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择优录取:

1.初试成绩总分/5×50%

2.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满分占20分)×30%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 复试笔试成绩×20% + 复试面试成绩×30%

七、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08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0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人,即:非同等学历统考生共计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共计110元/人。复试报名费由我院统一收取。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九、按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非学校自筹经费培养以及按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应签订有关协议。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0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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