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首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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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气科学学院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的要求,第一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时间紧迫,请抓紧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推荐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
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
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6人。
二、申请资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涵盖范围为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已获得我校2011-2012学年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仍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院长任主任委员,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中包含研工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黄建平
副主任:雷晓云
组 员:王式功 张 镭 田文寿 毛国梁 司文选
张文煜 张 武 潘 峰 左洪超 王澄海
张述文 邵爱梅 王 颖 付培健 樊兰峰
胡定珠(研究生代表) 马卫东(研究生代表)
秘 书:王 岩
五、评选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附件),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7:00,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0314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yan2733@lzu.edu.cn(文件名和邮件名:硕士/博士+年级+专业+学号+姓名)。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者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2.明确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
3.发表文章只考虑已经公开发表的或已或索引号的待发表文章,录用通知只做参考,已发表文章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和首页(研究成果、论文录用截止日期2012年12月10日)。
4.12月13日-12月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答辩名单,举行答辩,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5.12月14日-12月19日,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12月19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今年是国家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第一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确保获奖研究生的优秀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侧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8.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9.评选细则参照《大气科学学院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解释权归学院评审委员会。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大气科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