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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关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8-10-11
作者:
来源: 大气科学学院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的相关精神,根据《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年修订)》,结合学校分配的具体名额,现对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做补充说明。

1.学校分配名额:优秀生源奖励名额 一等33个,二等16个;学术型研究生名额 一等2个,二等2个,三等3个。

2.按照学校相关精神,结合名额分配办法,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优秀生源和普通学硕两大类对照各自的名额进行参评。

3.优秀生源指“211”以上推免生、第一志愿考取我院的“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 B+及以上院校的调剂生源、其他院校推免生、“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调剂生源。

 

附件:

附件1.优秀生源奖励政策摘编(2018年)

附件2.《关于下达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的通知》

 

大气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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