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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关于“瑞科科技·校园先锋”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3-22 | 【选择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瑞科科技·校园先锋”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
大气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二至四年级本科生,每年级2人,共6人,每人奖励金额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大气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中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在班级50%之内,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者优先考虑。
4.本项奖学金可以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重复获得,但当年获得其他奖、助学金金额高于10000元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请(特殊情况者除外)。
三、评定程序
1.大气科学学院发布奖学金评定通知,由大气科学学院学工组负责本奖学金的宣传组织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须填写《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瑞科科技·校园先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3.“瑞科科技·校园先锋”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入围人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4.公示无异后,由大气科学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提交至学校基金会。
四、材料提交
(一)需报送材料
1.《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瑞科科技·校园先锋”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
2.申请理由中获奖助情况的相关证明纸质版(一份)。
3.纸质版成绩单(一份)。
(二)报送时间
申请者请将材料以班级单位上交。
纸质版材料于3月24日下午18:00前交至将军院8号楼学生事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3月24日18:00发送至指定邮箱zhengs@lzu.edu.cn,材料文件命名为“瑞科+XX级XX班+姓名”。
 
大气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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