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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初、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 发布日期:2019-03-16 | 【选择字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初、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报名现场确认对象:此次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19日9:00-12:00。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考资格。有效证件、证明具体详见《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721。
4.体检安排
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空腹,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0元体检费)。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5.初试安排
(一)大气科学基础:2019年3月19日14:00-16:00;
(二)专业英语:2019年3月19日16:30-18:00;
6.复试安排:复试主要为专业知识口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严禁他人代填代签。院党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求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简要自我介绍、本人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和博士期间科研设想。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9:00开始
复试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720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2008
二、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部署原则
学院原则上按照气象学、气候学和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三个学科点均匀分配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招生名额。每年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学院学科发展需求做出适当调整。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考生达到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包括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导师间调剂原则
导师间允许调剂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具体调剂原则为:1)若导师有招生需求,且其名下拟录取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招生指标上限;同时,其他导师名下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超过了学院规定的招生指标上限,导师之间和考生共同商议进行调剂。2)若导师名下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超过了学院规定的招生指标上限,且导师和考生之间未达成调剂协议,则该导师名下超出其招生指标的考生失去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延至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
4.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
考试名单、考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司文选反映。联系电话:0931-8914586,邮箱:siwx@lzu.edu.cn,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观云楼1725。
联系部门:大气科学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敏霞老师
学院网址:https://atmos.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观云楼1721
邮政编编:730000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学校申诉邮箱:yzb@lzu.edu.cn
四、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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